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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009年春,中国北方某市殡仪馆追悼大厅内。一场追悼会正如火如荼的举行着,厅内气氛沉痛而肃穆,哀乐鸣奏,哭声震天。参加追悼会的都是死者的直系亲属和同学朋友,此时,一位中年男子正手拿稿纸,一字一句念着死者的生平。底下有坐不住的趁着空挡窃窃私语。
“唉,说走就走了,才二十几岁呀,怎么这么想不开。”一位戴着眼镜的年轻男子摇头叹息。
“哎,他到底怎么死的?”八卦人士爱打听。
“小声点,据说,他是抱着俩姑娘的相片自杀徇情……”眼镜男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怎么会这样?我和他经常一起喝酒,也没听他说过喜欢哪个妞啊,还俩?”八卦人士一脸不敢置信的表情。
“我也想不通呀,再说了,就算徇情,抱一个姑娘的相片徇情就是了,可他干嘛抱两个呀?难道他同时为两个姑娘徇情?”眼镜男颇费思量。
“人家那叫博爱,不懂吧?哎,我告诉你们,听说他的死法很有新意呢。”第三位八卦人士忍不住凑过来加入话题。
“哦?如何有新意?”另两位果然被吸引了。
“我听说呀,他抱着俩姑娘的相片,眼一闭,倒头就栽进了下水道里,捞出来的时候,气都断了,脸上还带着笑呢。”
“旷世痴情男呀!”三人齐叹,肃然起敬。
不远处,中年男子仍在继续念着悼词,低沉的声音在追悼厅内回响:“……他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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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朝,京城金陵,商贾方家。
方铮从沉睡中醒过来,刚睁开眼,就发现有一对黝黑清澈的眼睛盯着他。
这双眼睛大大的,圆圆的,无辜的,一眨不眨的凝视着他,方铮被盯得头皮有点发麻。
“喂,看归看啊,不许乱动,就在那儿待着,乱动小心我翻脸啊。”方铮跟这双眼睛的主人示之以威。
“……”
“嗯,如果你现在出去,我可以考虑晚上请你吃宵夜,很丰盛哦。”诱之以利,有时候是最简单,最实用的方法。
“……”
“好吧,看在本少爷我病体如此衰弱的份上,能不能请您老人家出去?我保证,绝不再纠缠小绿了,好不好?”诱之以利无效的话,动之以情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
“妈的!老虎不发威,你当本少爷是病猫?给我滚出去!再不滚信不信本少爷让你变成锅里的菜?”方铮受不了了,高声喝道。
眼睛的主人终于感受到方铮那凌厉逼人的杀气,高傲的抬起下巴,不屑的瞟了方铮一眼,趾高气昂的出去了。
方铮松了一口气,轰然倒在了床榻上。
刚才出去的那位,简直不是人!
事实上,它确实不是人。它名叫大黄,正确的说,它是一条中华田园犬。说得更具体一点,它是一条身材魁梧,四肢发达,被训练成专咬人脖子的中华田园犬,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条狗不怎么喜欢方铮,同样,方铮也不怎么喜欢它。令人扼腕的是,大黄的武力值明显高于他,所以,尽管方铮身为它的主人,却无法驾驭它,更甚者,还要躲着它。——大黄没城府,不懂隐藏它的喜怒哀乐,它喜欢的人,它会在你面前摇尾乞怜,极尽谄媚之能事。若是它不喜欢的人,没准会扑上来咬断你的脖子。方铮这种人属于后者。
“功高震主啊!”方铮在心里哀叹着。功高震主又能拿它怎样?赐它三尺白绫,它也不会老老实实的上吊啊。
“少爷,您该喝药了。”小绿端着药碗递到方铮面前。
小绿是方铮的丫鬟,贴身的那种。到今天方铮都没闹明白,贴身丫鬟跟丫鬟有什么区别,开始他还以为是伺候吃穿,然后晚上给自己暖床,并且主动陪睡的那种丫鬟。
按正常逻辑来说,这么理解没什么不对。可事实证明他错得离谱,小绿并不跟他住在一个屋子里。她住在传说中的天字二号房,就是上楼左拐,右拐,再左拐,再右拐,再朝前走一百步……
方铮终于明白: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贴身丫鬟住在同一座府里,方铮却没办法仗着少爷的身份占便宜。——那该死的大黄每晚都守在小绿门口呢。
“不喝,别理我,烦着呢。”方铮看着大黄在围在小绿身边讨好的摇着尾巴,心中没好气,这条狗对他不怎么感冒,却一天到晚屁颠屁颠围着小绿转,这让身为主人的他很懊恼。
“不行,您不喝药,老爷和夫人怪罪下来,奴婢可担当不起。”小绿很执拗,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紧紧的盯着方铮,流露出绝不退让的神色。
方铮不耐烦的瞪着小绿,自从他在这个莫名其妙的朝代醒来后,他就发现这丫头不怎么待见他,倒不是说小绿对他这个少爷有什么无礼的举动,相反,小绿执礼甚恭,只是在她恭敬顺服的外表下,方铮却能感受得到她骨子里对他的不屑和鄙夷。何止是小绿,整个方府上下的下人们对他都是这副德行,包括那条叫大黄的狗。
小绿才十五岁,却出落得亭亭玉立,更难得的是她手脚勤快,方铮的衣食住行全都是由她照顾的。十五岁,换在现代还是在父母的呵护下,无忧无虑,背着书包上学的年纪,小绿却在服侍着方铮这位大少爷的起居了,而且还打理得井井有条。
“少爷,请您快点喝,小月刚刚传了话过来,老爷和夫人马上就要来看您了。”小绿淡淡的语气,一副你爱喝不喝,后果自负的模样。
“我……忍!”方铮狠狠瞪了小绿一眼,一咬牙捏着鼻子灌下了那碗黑乎乎的药汤,小绿满意的收拾了药碗退下。
“好男不跟女斗,等少爷我弄明白了怎么回事,收拾不死你这小丫头片子!”方铮盯着小绿婀娜的背影恶狠狠的暗忖。
是的,来到这个朝代整整五天了,方铮到现在都还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五天里他一直保持着懵然状态,似乎觉得自己仍在做着一场奇异的梦,庄周梦蝶,真实与虚幻,是一个难以分辨的哲学问题,这个问题方铮思考得很头痛,他的头痛了五天了。
不太明白是吧?好吧,让我们从头说起。
方铮原本是二十一世纪北方某城市刚毕业的大学生,中文系毕业。他是一个平凡的人,工人家庭出身,没有声名显赫的父母,也没有海外断子绝孙的表叔表舅留给他亿万家产让他继承。从小到大,他一路平平淡淡的读完小学,中学,大学,谈了两场不算成功的恋爱,毕业后跟所有的大学毕业生一样待在家里待业,周末逛逛人才市场,希望能交到好运气捡着一份吃不饱又饿不死的工作。
就这样,方铮不咸不淡没招谁没惹谁的活了二十二个年头,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一个晴朗的星期天下午,他手里攥着某岛国著名的两位女优的**人体写真艺术影片,兴冲冲的直奔家中(男同胞们应该能理解这种心情),没想到他走路不留神一头栽进井盖被盗了的下水道里,脑袋撞上某个硬邦邦的东西后便没了知觉。
不得不说,现代人实在是太缺乏社会公德心了,方铮内心里其实并不歧视小偷这个职业,小说里的楚留香不也是江湖中人人传颂的“盗帅”嘛。可是……你偷什么不好,非得偷井盖?哪怕你偷完了立一块“此处有洞,小心绕行”的警示牌也好呀,偷井盖那孙子忒缺德了。
接下来的桥段比较狗血。
方铮醒来后发现场景完全变了,当然,他不会傻得像刚穿越的主角一样,以为自己还在医院,反正他是从没见过如此古色古香的医院,矮足的床榻,精巧玲珑的烛台,紫檀木的圆桌,描金细雕的茶几,还有山水写意的屏风。——哪个神经病会将医院装饰成这样子?
后来大黄跑了进来,冲着他汪汪直叫唤,把他吓得够戗,可身子软绵绵的动弹不得,正待开口呼救时,一身靓丽的古装打扮,梳着小抓髻的小绿进来了……
紧接着,整个方府都沸腾起来,下人们交口传递着“少爷昏迷一个月居然醒过来了”的消息。顿时方府上下鸡飞狗跳,狼奔豕突。方铮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儿呢,一位美艳妇人急匆匆进屋,二话不说,抱着方铮便使劲儿的哭,哭得那叫一伤心呀。
妇人还没哭完呢,一位年纪约莫四五十岁的男子快步走了进来,众人都起身叫他老爷。这位老爷神情激动,一把扶住方铮的肩膀,又摸了摸他的脸,还搬着他的脑袋一个劲儿的看,观察得如同毒枭验****般细致,只差没将他脸上的肉切一小块下来品成色了。这位老爷仔细端详了半晌,嘴里喃喃道:“天佑我方家,天佑我方家……”
当时方铮也吓坏了,你想呀,处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面前围着一群完全陌生的古代人,又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老爷,抱着他脑袋神神叨叨,换了是你,你会不会害怕?
饶是方铮性子开朗,容易适应环境,也被眼前的场景吓得手足无措,怔怔不敢发一语。
楞神了许久,望着一脸惊喜,连声念佛的老爷和夫人,和他眼前不停穿梭忙活的下人们,方铮终于想到了一个词儿——穿越。
“穿越”是个挺流行的词儿,从科学的角度来解释,穿越大概是因为地球磁场波动或者二元次空间异变等等乱七八糟的原因,总之很复杂,绕一大圈还不能自圆其说。
从迷信的角度来解释那就简单多了。老天安排的嘛,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使其穿越”,瞧,多合理的解释。为什么老天偏偏选择了他呢?也很简单,他人品爆发嘛,神仙放个屁总得砸中一个凡人不是?他就是那个被砸中的幸运者。嗯,实在是可喜可贺。
合理或不合理的解释方铮想了很多,可他仍不能接受“穿越”这个事实。所以在“养病”的这几天,他脑子一直处于“放空”的状态,什么叫“放空”?如果有一天你买彩票中了五百万,大概能体会到这种状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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