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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落小说 > 天下第二美 > 第254章 折杨柳(番外3 殿下的生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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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州的春天,一向来得要晚一些。

    要不是杨柳吐出新绿,黄沙莽莽的天地间,除了微微温润的空气,和渐渐消融的白雪,简直和冬天没有分别。

    “殿下,汉王殿下!”

    一个七八岁,放羊的男孩子,小脸红扑扑的,从山坡底下跑过来,“波斯商人来了,波斯商人来人!”

    身材颀长的少年,正在一处高岗上摆着画架,望着下方用巨木制成的脚手架,组装的大片采煤工地,测算着数据。

    闻言飞速算过最后几行,“马上就好!三顺,你别跑上来了,累!”

    “没事,我来给您背画夹!”叫三顺的孩子还是跑了上来,却很乖巧的站在离闵柏,还有七八步的地方,也不打扰。

    远远看着少年在画夹上写写算算,又羡慕又敬佩。

    别看殿下年纪不大,但村里的老人都私下说,他是天上的真龙转世,给他们村带来富裕的小神仙。

    因为他的到来,原本要闹的瘟疫没有了。

    他和他的师父,那个更厉害的白胡子老头,还在当地找到了石炭。

    从此以后,他们这一带的孩子,再也不用成天去拣干牛粪来烧了。

    用老人们的话来说,简直是幸福得没边儿了。

    他们可都是拣了一辈子呢!

    而且因为有了采石炭工坊,村里人再也不担心没活干。

    象三顺家,如今除了他爹还在种地,两个哥哥都已经到工坊里干活了。连娘和大嫂都去了,帮忙做饭洗衣裳,每月都能挣回白花花的粮食。

    再不象从前似的,一家人成天饿得肚子咕咕叫。一年到头,就年底才能沾点肉。

    如今只要娘不那么小气,每逢发粮日,全家都能吃顿好的呢!

    所以,对于带来这一切的汉王殿下,全村人都尊敬得不得了。

    更何况,他还长得那么好看。

    要不是神仙下凡,哪有凡人能长成这样?

    那瘟疫石炭啥的,都没能说服三顺。

    但就这一条,他就信了汉王殿下,一定是神仙。

    反正在他有限的人生里,是没有见过更好看的。

    当然,他穷其一生,也再也见不到了。

    时候不长,少年终于算完,赶紧把画夹上的纸一收,“走!赶紧带我去!”

    三顺抢着把木架子背上,“别看我个小,我连羊都背得动,这个轻着哪!快点,跟上!”

    小家伙甩开小短腿,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跑得比兔子还快。

    闵柏无奈的摇了摇头,只得从荷包里,珍惜的取出一颗开口笑,塞到了小家伙的嘴里。

    这还是去年秋天师姐送来的。

    因保存不易,任少年再珍惜着吃,也没剩下多少了。

    但眼看一个小孩子认真替他做事,他又办法无动于衷。

    三顺豁着牙,咬着那颗夹着核桃的红枣,笑得比核桃里裹着的蜂蜜还甜。

    神仙,果然都是好人!

    就是太好吃了,他完全舍不得咬。只含着吮着这甜味,就幸福得不得了呢!

    村外通往京城的蜿蜒古道上,来了一支驼队。

    上官令已经在这儿了。

    老头看中了一桶黑火油,一定要买下来。

    那波斯商人不太想卖,一路连比带划的说。这是他们带着路上生火防身的,不是商品。

    可是,在汉王殿下出现,指着几车石炭,表示交换的时候。

    那波斯商人不知是被殿下的豪气打动,还是被殿下的脸打动。

    总之手抚着胸口,叽里咕噜说了一大串谁也听不懂的话,还喊了好几遍真主啥的。就把那桶黑火油,特别热情的送到了殿下面前。

    上官令满意了。

    殿下这才把那波斯商人叫到一边,让翻译问他。

    “有宝石吗?”

    波斯来的商人,不是贩珠宝,就是贩香料的。

    殿下早想好了,要买几颗宝石镶根漂亮的发簪,贺一个人的生日。

    偏偏这位商人,以上两样都没贩。

    他只有贩犀角、珊瑚、琉璃、金银器。

    闵柏大失所望。

    一张好看的脸,眼看就挂上了忧伤。

    波斯商人一着急,把自己的腰带都解了下来。

    这上头有宝石!

    都是最好的,又大颗。

    可殿下嫌弃的看一眼,臭男人用过的东西,他都不要,更何况是送她呢?

    波斯商人无法。

    看着小神仙般的殿下,落寞的转身。他忽地想到什么,从行李中又翻出一样东西。

    一把尺许长的小弯刀。

    刀锋凌厉,寒意沁人。

    刀鞘上镶着漂亮的宝石,还用黄灿灿的金丝,勾勒出美丽繁复的花纹。

    十分精致好看。

    这原是他打算带到京城讨好情人的。

    嗯,因为长期往来两地,这商人在京城也有个多年的老相好。

    可老相好,也没有小神仙重要啊!

    闵柏一见,就喜欢上了。

    爽快买下,就打算走了。

    却见三顺神情落寞的站在一边,小小年纪,眉头皱得简直能夹死苍蝇。

    这是怎么了?

    把小神仙拉到一旁,三顺悄悄指向不远处的一棵杨柳。

    春天到了,杨柳绿了。

    那抹青葱,正是黄土苍茫的代州上,不多的一抹亮色。

    新萌出的一树嫩绿下,一个青年,三顺的二哥二顺,正躲在树后,痴痴的望着一个正跟着家人,似要去城里的姑娘。

    姑娘频频回首,似在找人。

    可二顺躲在树头,就是不露头。

    这是干嘛?

    三顺难过的说,“曼娘姐家里的亲戚,给她在玉城说了门亲事,比我家有钱。可她和我三哥一块长大,我二哥从前总说,等长大了就要娶她的。可昨晚,爹说要找媒人去提亲,他又说,不能耽误了人家。”

    三顺不懂,“殿下,如今我家的日子也好过了呀,都能一月吃一次肉了。为啥我三哥,却不似从前那样,肯娶曼娘姐了呢?”

    “所以说他傻!还没三顺你懂事。”

    闵柏冷冷的瞥了那纠结的二哥一眼。

    “你去跟你二哥说,这世上,是没有后悔药吃的。有钱人就一定是好人么?万一人家不喜欢你曼娘姐,或者说娶个媳妇进门,就是成天让她生娃干活。就算天天吃肉,又有什么可开心的?”

    三顺拼命点头,“就是就是!嫁得远了,打架娘家都没人。我娘就说了,如今日子好过,才不要我小妹妹远嫁,往后有啥事都不知道!”

    “你娘也是个明白人。快去吧!”

    三顺兔子又蹿了出去。

    没几时,就见他二哥脸色变幻,终于咬牙。

    在那姑娘绝望的坐上牛车,往玉城而去时,从柳树下冲了出去。

    “等等,别走!曼娘,曼娘妹妹!”

    然后姑娘眼睛一亮,也不问人家为什么追,就从车上跳了下来,往后跑去。

    “二顺哥,二顺哥!”

    可姑娘他爹,也挥舞着鞭子,啪啪抽了过来。

    代州汉子都是豪爽人,声若洪钟的大骂。

    “你个兔崽子,在那里蹲多久了?绣花呢你!我家闺女有啥不好,等你上门提个亲,咋这么难呢?非得逼着老子,赶牛套车的,都把闺女往城里送了,你才肯出来!”

    “滚!回去找你爹,上门来提亲!老子还没嫌弃你家穷,你个小兔崽子还叽歪上了。闺女你让开,老子不抽他一顿不解气!太费劲了,这小子!”

    围观众人,哄堂大笑。

    连三顺看着自家二哥,被抽得嗷嗷叫,都毫无同情心的咧开了嘴。

    有媳妇了,被老丈人抽几个怕啥?

    然后三顺他爹赶来,还加油鼓劲呢。

    “抽得好!曼娘他爹,你使劲抽!我也早想抽这小子一顿了。你说曼娘多好的姑娘,嫁那么远能放心吗?不如就在咱自家门口,将来小夫妻打架,咱也能管着不是?”

    “可不是么!如今日子又不是过不下去,我是那样指着女儿攀高枝的人么?”

    曼娘他爹终于抽够了,将鞭子狠狠扔到新女婿身上。

    “把牛车好好的给老子赶回去!白忙活了半天,真是糟心!”

    “走走走,别理这小子,我请您喝酒去。亲家,咱好好商议商议,亲事怎么办才要紧……”

    眼看曼娘红着脸,偷偷摸摸的帮着情郎,赶车回家了。

    闵柏把想要上前帮忙的三顺拉住,“走吧,那儿用不着你了。”

    三顺懵懵懂懂,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忽地注意到殿下手中弯刀。

    “这个好漂亮,是殿下新买的?”

    “这是一份礼物。唔,你说送给个姑娘,合适吗?”

    少年忽地意识到。

    在喜欢的人面前,谁都会跟二顺哥一样,忐忑而纠结。

    既怕给的不够好,又怕给的不是人家最需要的。

    三顺一劲点头,“这么漂亮,肯定会喜欢的。哎,你等等!”

    因为感激小神仙帮他二哥讨到了媳妇,热心的小家伙,蹿到那棵青青的柳树下,折下嫩绿的柳条,十指灵巧的编了个圆形的小笸箩,正好搁下这把圆形的小弯刀。

    “这样搁,就不怕碰坏了。还有这笸箩,姑娘家可以放针线,用得着。”

    感谢的摸摸他的头,殿下收下了。

    三顺没读过书,所以他不知道。柳条在文人的诗词里,是多么曲致缠绵的东西。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春风知别苦,不遣柳条青。”

    “千丝风雨万丝晴,年年长短亭。”

    “思量却是无情树,不解迎人只送人。”

    “柳条折尽花飞尽,借问行人归不归?”

    ……

    那么,要送吗?

    纠结的情绪,就如同这细细密密的杨柳,缠绕着,烦恼着,少年殿下的心。

    师姐已经不是小姑娘了。

    她今年夏天,就要满十五了。

    七月二十二。

    闵柏记得很清楚,比自己的生日都清楚。

    中原习俗,姑娘家满了十五,会行及笄礼,可以插簪,从此就是大姑娘。

    也可以,

    说亲了。

    师姐那么好看,又那么聪明能干,喜欢她的人,想说亲的人,一定很多很多。

    不管她嫁谁,也肯定都能过得极好。

    可为什么,

    心口却总是泛着酸呢?

    恍恍惚惚,也不知过了几日。

    这天,闵柏忽地听到一阵细弱的哭声。

    他赶紧走过去,却见是一个四五岁,小小的姑娘,蹲在一株桃花树下哭。

    “小妹妹,你哭什么?”

    出声的时候,闵柏也惊了。

    他,他怎么变小啦?

    也成了小不点。

    好不容易长高的大高个呢?

    小手小脚的,好似也回到自己四五岁的时候。

    小姑娘转头,泪光盈盈的小包子脸,又可怜又可爱。赫然,赫然是——

    “师姐?”

    小美娘疑惑的眨巴着乌黑的双眸,“姐?你是弟弟么?”

    不不!

    他明明要大上三个月的。

    闵柏迈开小短腿,不管不顾赶紧跑上前,“我,我比你大的,你也叫我一声哥哥呗?”

    他盼好久了的!

    可小美娘不信的皱起小眉头,“才不要,你看着也没比我高。小飞哥哥都比我高的!”

    小飞哥哥,

    最讨厌那个小飞哥哥了!

    没事长那么高干嘛?

    不过他如今,明明已经比他高了呀!

    闵柏急坏了,想说年纪不在身高。他小时候就是生得矮,他也很绝望啊!

    还好他的智商,不是小时候了。

    “那,那你哭什么?需要我做点什么,来证明吗?”

    成功的转移了话题后,只见小美娘忧伤的低头,小手指头在衣角上抠啊抠,泪水再一次充盈了圆圆的乌眸。

    “我,我也想上学……可爹,哥哥都不肯教我……”

    是了,

    闵柏想起来了。

    师姐小时候没上过学,她识的字,全是她小飞哥哥教的。

    想想,

    更妒忌了。

    “我,我也能教你识字!我,我读过很多书的……不信你看,我会写你的名字。林美娘,是不是?”

    闵柏拣个小树枝,卖力的在地上写起来。

    可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娘字,始终写不好。

    越写越乱,越乱他越不会写。

    急得闵柏满头大汗,恨不得揪着小时候的自己,狠揍一顿。

    怎么就这么笨呢?

    噗哧。

    小美娘笑了,嘴角甜甜的,一双乌眸弯弯的。

    “小哥哥,你教我写这个林字就好了。不着急,慢慢学。”

    她,

    她叫我小哥哥了!

    闵柏激动得想要跳起来了,可现在手短腿短头太大,没蹦起来。

    沙地上,

    他就看着小时候的自己,认真的,一遍又一遍的教美娘写字。

    突然,

    突然不知道为什么,却有一种想落泪的冲动。

    明明这么开心的时候,为什么要落泪呢?

    这明明是他一直想着,盼着的事情,不是吗?

    闵柏狠狠的抹一把脸,露出最灿烂的笑容。牵起小时候的师姐,教她认字,带她去看戏。

    还给她买京城巷子里,那个手艺最好的老伯伯,做的大糖人。

    再也没有人会欺负她,骂她,薄待她了。

    ……

    然后一天一天,两个人一起长大。

    他们始终在一起。

    总是在一起。

    形影不离。

    突然,一阵迷雾袭来,小美娘不见了。

    “师姐,师姐!”

    闵柏吓坏了。

    可迷雾里,有个声音冷酷的说,

    “你老缠着她做什么?”

    “你以为你有钱,就了不起么?”

    “你以为你是皇子,你是汉王,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么?”

    “她只是一个没有家世的小姑娘,你老这么缠着她,你让她将来怎么嫁人?”

    “想想你娘,还是你爹的正妻呢?可如今不一样成了妾室?”

    我,我!

    闵柏想说自己不一样,想说自己才不会让美娘变得跟他娘一样。

    可那个声音又冷酷的说,

    “你凭什么?”

    “你爹是皇帝,都做不到的事,你凭什么?”

    “那你又凭什么?”

    少年终于怒吼起来。

    “你凭什么因为我爹做不到,就否定我?”

    ……

    黑夜里,亮起一盏烛火,平安的声音,从外间传来。

    “殿下,殿下你怎么了?是做恶梦了?”

    闵柏猛然惊醒。

    “没,没什么……不用进来了。”

    重新躺下,捂着砰砰直跳的心脏,那强烈的不甘,还激得少年一阵阵的热血上头。

    凭什么?

    凭什么!

    他还什么都没开始做,他不过是正正经经的喜欢一个女孩,有错吗?

    胸腹上,那只装着弯刀,柳条编的小笸箩,已经被他的体温,捂得温热。

    突然之间,少年就决定了。

    起身拿个匣子,好好把它们装了起来。正想跟平安说一声,明天把这个送走。

    突然之间,天地一阵摇晃,连门窗都在簌簌作响!

    “殿下,是地动!”

    平安光着脚,一个飞身就扑了进来,抓着他撞开窗子,冲了出去。

    “我的东西!”

    少年却是大力的将他甩开,不顾危险的冲进屋子,抱起他的匣子。

    就象是抱起一份失而复得的珍贵宝物。

    那是他的少年心意,是他人生第一次的心动。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或许将来,也会无疾而终。

    但他唯一确定的是现在,这对于他来说,是最重要的东西。

    一根大梁直直砸了下来,正对着他的头顶。

    闵柏一个就地打滚避开,可脚踝到底被磕到了,疼得直呲牙。

    “殿下!”

    平安吓红了眼,再度闯进来,拎起这个不听话的殿下,重跳了出去。

    轰隆一声,屋顶垮了半边。

    要是人没出来,就危险了。

    还好还好。

    东西没事。

    眼看他仍一脸珍惜抱着匣子,平安快气死了。

    怒吼,“这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东西能有人要紧吗?”

    可有些东西,真的是值得拿命去守护的。

    好在自知理亏的殿下,没再刺激处于抓狂边缘的平安大总管,转移话题。

    “去看看先生怎样,赶紧救灾!”

    数日后,甘州传来叛乱急报。

    紧急决定领军出征的汉王殿下,百忙不忘命人送出,他一直精心保管的匣子。

    跨上黑色的骏马,神情冷峻。

    “出发!”

    大风吹起他身上的玄色斗篷,在莽莽黄沙的天地间,烙印下一个鲜明的印记。

    有些事情,可能真的是做了也没有结果,努力了也没有回报。

    可不去努力,不去尝试,又怎知道?

    书上说,

    人不轻狂枉少年。

    书上也说,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他的心意,

    他送出了,就会去努力,会去争取。

    而不是总想着那些不可能,然后等到错过,再来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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