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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墨老脸一黑。月澜姐这个脑回路也是清奇,莫不是跟宁诗雨呆久了。
怎么小脑袋瓜子里,突然也开始冒出来这些杂七杂八的古怪念头了?
“瞎说什么呢?我说的就是殷叔叔。”
“好多年前,在我小时候殷叔叔算是看着我长大的,当时他经常逗我,就是用你刚才说话的那个语气。”
“时隔这么多年,今天突然见到殷叔叔,感觉他身上的变化真的好大。”
“虽然对我好像还是跟从前一样没什么区别,都是那种一副和谐的样子。”
“但是整个人无论是气质还是谈吐,都变化太多了,我甚至一度都不敢认。”
“他好像和我记忆中那个殷叔叔变成了两个人,但好像又还是从前那副样子。”
“浩正钢铁厂董事长,在港城可是个个家喻户晓的大人物啊!”
“他刚一露脸,结果就被人认出来了,你有看到当时在华医堂那些围观群众的表情吗?充斥着敬畏,钦佩和仰慕。”
敬畏,钦佩,仰慕?
宁月澜怔了怔。
“这不是很正常的吗?”
“殷总好歹也是身家大几十亿的存在,这还是个人资产保守估计,不考虑浩正钢铁厂股权全部变卖的情况下。”
“这种位高权重的存在现身,路人会有激动反应并不意外啊!”
方墨咂了咂舌;
“可我小时候,殷叔叔甚至被好多邻居当成过街老鼠。”
“因为他们家条件不好,动不动会找人借钱借水,甚至借米。”
“邻居们都不太喜欢殷叔叔他们一家子。”
“有一次小区一户人家被偷了,那些邻居二话没说就带着警察找到了殷叔叔他们家。扬言绝对是殷叔叔偷了他们家的东西。”
“结果警察把殷叔叔家里搜了个底朝天,可是却什么都没搜出来。”
“最后一查才发现,是那一户家里出了内贼监守自盗,饶是如此事情都有了定论,可是却依旧没人过来给殷叔叔道歉。”
“大家好像觉得即便是污蔑冤枉了殷叔叔,也不是一件值得内疚惭愧的事情。”
“那时候大家看向殷叔叔的眼神,除了厌恶就是嫌弃!”
当年被无数邻居当成软柿子的殷叔叔摇身一变,短短十年间成为港城家喻户晓的浩正钢铁厂董事长。
这差距也实在是太大了!
就算是方墨一时半会都有些难以适应这些转变。
这种事情,如果不是真的亲眼所见,亲自感受到一个头部企业董事长的影响力。
单纯光从电话里听到,是很难感受到那种差距的。
“而且,还有一件事很奇怪……”
方墨皱着眉头;“你觉得殷叔叔这个人怎么样?”
“我妈电话里明明说,老爹和她在浩正钢铁厂受到了委屈,殷叔叔升米恩斗米仇,恩将仇报。”
“可是我今天一见,突然感觉殷叔叔不像是那种人。”
方墨眼神复杂的扭头看了一眼宁月澜。
他又不是初出茅庐的小白,虚与委蛇的善意和发自内心的善意还是有区别的。
这东西演不出来。
殷叔叔看向自己的眼神澄澈纯粹,赫然一如十年前在那个破旧的老式小区,为了一个封建迷信的盼头,帮他把牙齿丢进全江城最高的大厦时一样。
闻言,妻子不满的嘟囔了一下红唇,将手中的小铲子和桶塞进方墨怀里;
“都陪我出来玩了,脑子里竟然还惦记着这些事情,哼。”
不过她也没有真的和方墨怄气,略微思索了刹那,抬了抬光洁的下巴,认真的说道。
“反正能在短短十年间,将一个濒临倒闭的浩正钢铁厂做到如今这个规模,殷总肯定不会是什么简单角色就对了。”
“但你们的关系或许在他心中也同样纯粹,至于我婆婆说的那些话,也许其中是有什么误会也说不定。”
方墨嘴唇抿成一条线。
“要是能见到老妈仔细问问清楚就好了。”
“亲自去问婆婆吗?”
宁月澜则是红唇微微勾了勾,重复了一遍这句话,小声道“会有机会的”。
不过这句话方墨没听见。
宁月澜便是转移了话题;
“对了,我记得之前我失忆的那段时间,你好像说过有很多遗憾,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还没能完成。”
“让我听听呗,你跟我之间还有什么遗憾呢?”
这话一出,这下也是彻底给方墨拉回了在江城那段时间,面对妻子坠海失忆时的惶恐。
方墨五官都是一瞬间绷紧;
“遗憾啊……”
“好像还真是有呢。”
他看了看眼前的沙滩;
“比如,除了结婚照,咱俩好像都没好好拍过合照呢。”
这话一出,宁月澜微微一愣。
“什么?”
合照?
是啊,他俩单独的合照,好像还真是没有多少。
方墨突然咧嘴笑了笑;
“上次回到了云鹤公寓的时候,看了看旧电脑里的相册,里面竟然有从小到大我爹妈记录了那么多出去玩的照片。”
“但是相片里,我们一家三口基本都在。”
“我当时就纳闷是谁拍的照片,后来偶然间在某一张上面看到了你,我才突然想起来,原来姐姐不仅是看着我长大的,甚至还可以说……”
方墨眼神渐渐变得深情了几分。
“是陪着我长大的!”
方墨无论是中学毕业,还是大学毕业,那些照片无一例外,全都是宁月澜的杰作。
然而画面中却少了一个关键角色,那就是宁月澜自己。
女人自己大概都没意识到这一点。
她甚至潜意识里,还以为自己和方墨有很多很多的合照呢。
现在被方墨这么一提醒,转念一想也是反应了过来。
“是哦,好像咱俩的确是没几张合照。”
“不过你刚才喊我什么?咱俩都结婚快半年了,你居然还喊我姐姐,找打是不是?”
说着,她神色一敛,示威性的举起粉拳。
方墨笑了笑;“错了错了,老婆。”
他撒娇似的挽住宁月澜的胳膊,然后笑吟吟的说道;
“我怎么感觉你好像自从失忆再恢复记忆之后,第二人格觉醒了似的。”
“你以前可是从来都不会对我动粗。”
“择日不如撞日,那我们现在就去拍照吧!”
说着,方墨嬉皮笑脸的起身,冲着宁月澜伸了伸手。
这倒不是为了拉她从地上起来,这个动作的含义是要手机。
方墨自己现在可没有智能手机,想拍照也只能靠宁月澜。
一瞬间,他自己都有种做了小白脸的错觉。
好家伙,我连个手机都没有。
坐的豪车是老婆买的,出来玩的消费是老婆掏的,买华医堂的钱,用的是老婆挣得。
就连买两瓶矿泉水,都得老婆付钱。
方墨;突然一下子理解了为什么刚才那个便利店老板的眼神了……
我这些行为表现,就连我自己都他妈觉得自己像一个小白脸啊!
不过宁月澜没有掏手机,玉手拖着香腮;
“你这么一说,倒是提醒我了。”
“呶,这个送你。”
“之前还端着一点身为姐姐的架子,自然不能跟你闹来闹去,不过我发现自己好像也挺喜欢看你这小东西委屈巴巴的模样的。”
“所以,嘿嘿~”
宁月澜娇笑一声,顺手掏出一张纸递给方墨。
这可不是卫生纸。
而是一张标准的a4纸
方墨还以为是月澜姐写好的情书,一直没给自己。
毕竟七夕节那天,宁月澜还没来得及给自己送礼物,就碰到了郑万钧查房那么一档子事。
结果摊开一看,方墨彻底傻眼了。
上面密密麻麻的是几行打印的字!
“这,这他妈是啥?”
宁月澜竖起一根玉指戳了戳方墨,不紧不慢的道;
“男德经。”
“朗读一遍。”
方墨嘴唇动了动,开始慢慢吞吞的念了起来;
“好男人,不养鱼,挣钱给老婆买gucci。”
“老婆是天,老婆是地,老婆大于人民币。”
“我吃苦,她吃糖,老婆要当小娇娘。”
“不藏钱,不撒谎,不和异性有来往。”
“下班要回家,加班要想她,放假带她去逛街,步数一万加…”
“不是,月澜姐你自己动不动就喜欢穿高跟鞋,心里没点数吗?”
“走两步路你都喊疼,你咋步数一万加。”
念着念着,方墨就感觉越来越离谱了。
还真他妈是《男德经》啊!
啪——
不过他抗议的话刚落下。
宁月澜便是哼哼唧唧的一巴掌拍在他大腿上;
“继续念,谁让你顶嘴的?”
“老婆是天,老婆是地,这句话你白念了是吧?更何况上面写的你放假带我去逛街,步数一万加。”
“又没说我的步数一万加。”
“我走不动路了,你难道不能背我啊?”
听到这话,方墨嘴角剧烈的抽搐了一下,怎么感觉月澜姐还傲娇起来了!
不过他还是乖乖的继续念了下去;
“老婆开心我开心,老婆难过我难过,老婆永远不犯错。”
“城南的奶茶城北的粉,老婆一天管不住嘴,口红不买芭比粉,子弹嘴干要记稳。”
“打折就是赚,买一送一必须干。”
“以上千万要必须牢记,好男人才能够出人头地”
念完最后一句话,方墨刚打算吐槽两句。
宁月澜突然笑吟吟在他脸上亲了一口,然后掏出手机在方墨面前晃了晃;
“好老公~这些我全部都录下来了。”
“所以你以后一定要疼我爱我,珍惜我尊重我,听见了没?”
“其实我觉得当时爷爷给咱俩举办的婚礼还是有些仓促,你们家那边好像很多人都没来。”
“要不回头抽空咱俩再去办一场婚礼吧?”
“或者就等到小宝宝出生之后,百天的日子吧!”
“等小宝宝百天的时候,咱俩再办一次婚礼,和同一个人结两次婚,想想都浪漫啊!”
啥?
再举办一次婚礼?
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
月澜姐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方墨眼皮子狂跳着盯着女人,还两次婚礼?
你当那些七大姑八大姨是傻逼啊?
人家钱多烧得慌,没事跑来参加两次咱俩的婚礼,让咱俩赚两次份子钱?
要是这么搞,咱俩都不用工作了,直接天天办婚礼就行了,每天都有份子钱赚。
不过宁月澜是孕妇,一孕傻三年。
孕妇时期女人一天一个想法,由着她就行了。
反正宁月澜也不可能真的突然再举办一次婚礼,办个婚礼除了新郎新娘。
总还得有新郎家的家眷吧?
自己爹娘如今浪到哪里去了,方墨这个当儿子的都不知道。
老两口动不动就手机关机,或者就是过一段时间,因为去了另一个城市,用旧手机号话费太贵,直接换一个当地手机号。
方墨时常都只能等到爹妈单方面联系自己。
宁月澜莫要说办婚礼,就算是想要联系上她的公公婆婆,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呢!
“其实在我二十八岁之前,你是我最大的遗憾,不过等了这么多年,总算是把你这个小家伙骗到手了。”
“嘻,方墨,你的遗憾呢?你刚才也只说了一条。”
宁月澜端着精致的下巴眨了眨大眼睛,修长的睫毛在墨镜下扑闪扑闪。
刚才亲完方墨之后,她就一直靠在方墨怀里,两人几乎就是脸贴脸。
方墨甚至都能感受到,从宁月澜鼻息中打出来的热气喷吐在脸上。
可能是因为宁月澜在跟方墨相处的时候,时常会展现出一副小女儿的娇俏可爱姿态,方墨甚至都觉得月澜姐整个人是甜的。
就连她喷出来的呼吸都带有几分甜腻腻的味道。
如果方墨把‘我老婆在我身边时,空气都是甜的’这句话说出去。
宁诗雨和烟阮阮以及宁氏集团那些经常和宁月澜接触的下属,一定会第一个跳出来反对。
甜个屁!
空气都是冰冷的!
和宁总独处的时候,室内温度直接暴跌十五摄氏度。
但方墨是真觉得宁月澜身边散发的每一个分子都是甜的。
一个人的体香只有特殊的那个人能够闻到,这东西还真不是谣言。
这是有一定科学依据的。
这东西被称为费洛蒙原理!
这是一个生理上的特点,当你特别爱一个人的时候,你就会在他身上闻到一种特殊的体香。
这种味道很特别,生物学上有个专有名词形容他叫费洛蒙。
当你爱一个人,对方又刚好与你相爱的时候。
你就能够闻到这种对方身上特有的味道。
只有你能,就说明是他分泌的费洛蒙刚好戳中了你嗅觉中微小的角落。
他的费洛蒙对你起了作用,这算是一种程度上的基因选择,相当于是你的基因选择了他。
当然,如果有一天你闻不到这个味道了……
大概就说明是你们其中一方变心了。
方墨想了想;
“我的遗憾啊……”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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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笔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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