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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落小说 > 尖叫. >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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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信息

    书名:尖叫

    作者:李西闽

    出版社:时代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02

    ISBN:9787538747928

    作者简介

    李西闽,著名作家。中国新概念恐怖小说的领军人物和倡导者,被《南方人物周刊》等媒体称为“恐怖小说大王”。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在《收获》《天涯》《作家》等期刊发表大量文学作品。出版《死亡之书》《狗岁月》《血钞票》《崩溃》《巫婆的女儿》《温暖的人皮》等长篇小说30多部,在国内外产生深远影响。

    序言

    李西闽恐怖小说的魅力

    曹元勇

    一、天生写作恐怖小说的材料

    我一直觉得,谈论恐怖小说的最佳方式是几个趣味相投的朋友在风雨交加的深夜,坐在某个偏僻的酒馆里,讲述各种各样的恐怖故事。因为用一些理论化的条条框框去分析一部优秀的恐怖小说写得多么诡异,故事情节多么富有悬念,多么刺激你的心跳,往往是隔靴搔痒,不着边际的。这就像魔术表演,观看舞台上魔术师精彩的表演过程,远比深究某个魔术戏法是怎么表演出来更吸引人。

    一年多以前,有一位朋友告诉我,他连续许多个深夜都在重复一个梦。在梦里,一个躺在血泊里的奄奄一息的中年妇女向他伸着一只手臂,用呜呜的声音断断续续地说:你为啥不救俺?你为啥不救俺?那个妇女个头不大,伸出的手像干瘪的鸡爪;她头发黑油油的,很长,把眼睛和脸都遮住了。她身下的血像漫过堤坝的洪水,一直在缓缓地、缓缓地向四周蔓延。她张嘴说话的时候,血不时从她嘴巴里喷涌而出,然后又黏稠地挂在下巴上。我的朋友说,那些夜晚,他每次被梦惊醒时,浑身都是虚汗,喉咙干燥得像上了火,好长时间说不出话来。

    给我讲述这个梦的朋友就是现在人称“恐怖小说大王”的李西闽。他告诉我,他之所以那段时间老是重复这个梦,是因为那年春节期间,他在回闽西老家的途中看见一起车祸,被汽车撞死的是一个中年妇女。当时,李西闽的座位正好靠窗,他非常清楚地看到那个惨死妇女的血沿着公路流了一大片,非常清楚地看到那辆肇事汽车像一个被吓傻的怪物一样停在前方十几米远处。李西闽讲述完这个梦时,我就想,他是因为挥之不去的内心深处的焦虑,才不断重复这个噩梦啊。

    也许有认识李西闽的人会说:那个嗓门洪亮、身材矮壮得像拳击手的退役军官,会因为目睹一起车祸而产生焦虑吗?他是因为要写恐怖小说,才编造那样的做梦故事啊!不错,他那不动声色的叙述语气确实像他写的恐怖小说。但是,李西闽并不像他平素和朋友一起喝酒的时候所表现的那样,完全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粗犷汉子;在他那胸脯很厚、双肩很宽、手臂粗壮、脖子像公牛一样短粗的矮壮身材背后,除了旺盛的精力和豪爽的脾性,还隐藏着一颗极度敏感、纤细、稚嫩的少年灵魂。他的敏感是与生俱来的;按照神秘的姓名学的说法,他本名(李希敏)中的“敏”字已经渗透到了他的血液里。他出生在神秘的闽西山区,并在那里一直生活到十六岁。他出生的家庭属于中国历史上一个最奇特的移民族群——因为战乱从北方迁徙到南方的客家人。背井离乡,躲避在南方神奇、诡秘的大山深处的客家人,面对陌生的生存环境和艰辛的生活现实,在保留了北方人性格中的大部分豪爽脾性的同时,也逐渐养成了敏感、精细、天真的精神气质。岁月沧桑两千多年,这种脾性、气质早已深深根植在这个特殊族群的血液和灵魂里了。出生在20世纪60年代,并在那个贫困而又混乱的岁月里长大的李西闽,完全秉承了客家人的脾性和气质。所以,当李西闽看见那个躺在血泊中的无助的中年妇女后,对生命与死亡的极度敏感就会使那种悲惨的情景久久盘绕在他的内心,让他长时间下意识地焦虑不安,仿佛他自己对那个中年妇女的不幸应该承担某种责任似的。

    跟李西闽交往越深,你会越觉得这家伙天生就是一块写恐怖小说的材料。这倒不是因为他迄今创作的恐怖小说达十多部,而是因为他曾经耳闻目睹过太多的死亡,那些死亡的现实犹如驱之不散的梦魇,一直追随着他,让他灵魂感到不安。为了疏解这种内心的不安,他必须通过写作来抚慰那些在黑暗深处挣扎、徘徊的幽魂。在以他的故乡为背景的《死亡之书》中,他一口气写了二十多个死亡故事就是例证。另外,他的故乡闽西山区又是一个神秘、诡谲的地方,那里像中国南方的许多地方一样盛产诡异而恐怖的传说故事。我一直持有一个谬论,就是:中国恐怖小说写作的优质土壤在南方,而非北方。北方大多数地方土地贫瘠,人们的生活相对艰辛;那里很少有诡异、可怕的东西,最常见的恐怖故事都离不开人死后变成的鬼。而南方则完全不同,南方特殊的山水不仅滋养了人的灵气,也滋养了许许多多诡异神秘的东西和充满传奇色彩的巫蛊文化。所以,当李西闽经过多年的文学写作操练,突然如鱼得水地闯进了恐怖小说的王国,就绝对不是一件偶然的事情。某种程度上说,在他找到恐怖小说这种文学类型时,恐怖小说也找到了他。对他来说,那些俯拾即是、取之不尽的恐怖素材早就等着他了;他只要以旺盛的精力和写作热情,把它们一一结构起来,就行了。从2000年开始,他几乎每年一到两部恐怖小说的成绩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二、发掘人性深处的恐惧

    这些年,在大行其道的西方恐怖悬疑类小说、电影的刺激和启发下,中国原创恐怖小说也迅猛发展起来。但是,与西方恐怖小说渊源深厚的传统相比,我国的恐怖小说绝对处在起步阶段。虽然有人把《聊斋志异》之类写了一些鬼狐阴间的古典小说也称作恐怖小说,但这些古典小说还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恐怖文学。真正的恐怖小说不是塑造一些可怕的厉鬼、恶灵,或是描写一些让人起鸡皮疙瘩的恐怖场景,就能完事的;真正的恐怖小说需要有刺激人的灵魂的悬念,需要有对人性深处的恐惧因素的深入开掘。所以,虽然现在国内写恐怖小说的人非常之多,但是跟风起哄的占大多数,真正领会恐怖小说真谛的只有寥寥几个人。在我看来,写“心理悬疑小说”的蔡骏算一个,被誉为“恐怖小说大王”的李西闽算一个,昙花一现的鬼古女算半个。蔡骏的小说除了成功地营造了极具悬念的恐怖氛围,还涉及了人性中的贪婪、猜忌、嫉妒、愤怒、恐惧等阴暗心理。鬼古女除了一本采用“**”地下手抄本疑案小说风格来描写那个特殊年代的人的恐惧心理的《碎脸》,后来的《伤心至死》系列可谓故弄玄虚、不着边际,希望她能够写出更好的恐怖小说。在这两个半恐怖小说作家中,我尤其偏爱的是李西闽。这倒不完全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而是因为在他的小说里可以看到他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和拷问,可以看到他对潜藏在人性深处的恐惧根源的深入开掘。他每写一本恐怖小说,我都如饥似渴地仔细拜读。

    关于恐怖小说,李西闽并不把它当作一般的通俗文学。他认为:“恐怖小说需要深度,这样才能唤起人们的敬畏之心。”他曾经告诉采访他的记者:“我的小说是通过关注人内心的变异和对人性丑恶的根源的追寻来完成的。”从他最早的恐怖小说处女作《蛊之女》,到去年出版的《拾灵者》和《黑灵之舞》,他始终都在实践着自己的这种追求。当然,李西闽的恐怖小说像很多同类小说一样,弥漫着诡异的死亡气息,充斥着浓烈的血腥气味,飘忽着鬼魅一般的身影和面孔,闪现着象征死亡使者的灵异生物——绿色的蚂蚱、尖叫的老鼠、神出鬼没的灵猫和死鸟等。但是,这些只是构成他的恐怖小说的惊悚悬疑氛围的表面元素。他的每一部恐怖小说全力以赴掘进的是小说人物变异的内心世界和形形色色罪恶的人性根源。他小说中那些精神错乱,甚至极度变态的人物经常是在恍惚和恐惧中漫游,他们周围的人和事物也因此染上恍惚、混乱的阴郁色彩。那些构成小说恐怖氛围的诡异元素,通常也都是他们不正常的心理、幻梦折射的结果。

    比如《血钞票》里那个无论心理还是行为都很怪诞、超常的少年顾晨光,他整天都好像生活在自己的精神暗室里。因为不正常,他的嗅觉变得离奇而灵敏,他的臆想、猜测、恐惧变得逼近现实生活可怕的真实,他的幻想和梦境变得迷乱而奇谲。这个精神恍惚的少年在现实生活中遭受着常见的鄙夷、歧视和冷漠;然而,正是透过这个卑贱少年的视角,《血钞票》把正常社会中的人的不正常的,甚至丑陋的、罪恶的阴暗面一一揭露出来。顾晨光的父亲与学生有师生恋,他的母亲因为与丈夫感情疏远而偷情;他幼年时候的一次无意动作造成父母双双因为煤气中毒而死;他的上了年纪、心理怪异的奶奶常年给他喂食毒药,只是为了不让他发现生活中那些可怕的秘密。不只如此,这个平时神经兮兮、恍恍惚惚的少年也有自己暗恋的对象。但是就像所有被排斥在社会边缘的人一样,他无法,也不敢正常表达他对暗恋对象的感情,只能躲在阴暗处,亲吻偷窃来的暗恋对象的内裤,并且手淫。而且,因为有着这种不正常的对异性的心理,这个少年进而发现了一个名气很大的恐怖小说家变态残害少女的恶行。精神恍惚的少年顾晨光让我联想到美国作家福克纳《喧哗与骚动》里的那个大白痴班吉,二者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如果说《血钞票》整部小说是一面阴郁的蜘蛛网,那么少年顾晨光就是爬在上面的一只诡异蜘蛛。透过这面阴郁的网,一个“活着比死亡更加恐惧”的世界压得你喘不过气来。

    像《血钞票》中的这个少年一样,《拾灵者》里的矮马也是一个被排斥到社会边缘的精神恍惚、经受着恐惧折磨的人物。他在童年的时候,父亲粗暴、无知的教育方式把他塑造成了一个心理畏缩、胆小如鼠的男人。他的一条瘸腿就是因为胆小,在战场上当逃兵,自己摔断的。他在都市里干着拾荒者的营生,像一只肮脏的老鼠一样,整天拖着瘸腿、畏畏缩缩地游走在城市的街巷。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卑微的人物,却扮演着折射世间丑陋万象的角色:是他在街头的垃圾箱发现被抛弃的死婴;是他在深夜看见被残害致死的美丽女子无家可归的亡魂;是他在城市的街巷里嗅到正常人无法察觉的血腥;是他洞悉了另一个有着童年心理创伤的变态者——宋正文的内心世界。而尤为让人震惊的是宋正文是变态杀人者。宋正文在婴儿时期差点被父母遗弃而死,无法磨灭的记忆创伤使他仇恨生命,并变成一个恶魔似的杀人者,特别是弑婴者。

    不正常的童年,可以说是李西闽恐怖小说中的大多数主人公共同拥有的记忆。再如《黑灵之舞》中的李梨,也是这样。六岁的时候,李梨曾经亲眼看见父亲跳崖自尽的悲惨一幕,因为懦弱的父亲无法阻止大队支书霸占自己的妻子。耻辱和仇恨深深地扎根在了李梨的记忆,并造成他成人后的许多变态行为。他和妻子张蓝的婚姻最后走到无可挽救的地步,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的童年心理创伤。也许,李西闽就是要通过这些有着不同童年心理创伤的人物步入成年后的精神变异,来说明现实世界中真正的恐惧根源所在吧。虽然他的小说里散布着各种各样恐怖的气氛,但对这种变异心理根源的挖掘,才是他的恐怖小说真正揪扯人心的魅力所在。

    三、PK西方恐怖小说大师

    纵观西方恐怖悬疑类小说大师们的作品,根植于他们自身所处的文化与传统是他们获得成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比如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对欧洲艺术史、基督教教派史、耶稣后裔传说等的充分利用,如果没有这些西方人非常熟悉的内容,《达·芬奇密码》很可能就不会吸引那么多的读者了。再如埃拉·雷文的《罗斯·玛丽的婴儿》,如果没有西方宗教传统中的魔鬼撒旦在人间播种后裔的传说,这本恐怖经典的魅力也会大打折扣。还有西班牙早期恐怖电影的杰作《第二个名字》,其中人间罪恶的产生居然是依据《圣经·旧约》中关于亚伯拉罕向上帝献祭儿子以撒的故事。在《旧约》那段记载中,亚伯拉罕正准备杀了以撒祭献上帝的时候,上帝的使者阻止了他,他就用一只公羊代替了以撒。但是,当他下山时,《旧约》只写到他回去了,而没有提到以撒。于是,一个历史很长的隐秘教派,就认为以撒一定是被献给了上帝,凡信教者都必须把家里的头生子(无论男女)杀死,献给上帝。另外,像拥有美国恐怖小说大王之称的斯蒂芬·金,他的每一部小说中的恐怖元素又何尝不是根植在美国本土神秘文化呢?

    所以,当众多的中国恐怖小说的写手跟在外国恐怖小说作家身后,亦步亦趋地模仿、抄袭、编造了许多没有根基的“密码”或“斯蒂芬·金”式的血腥恐怖故事的时候,李西闽却保持着一个优秀作家的清醒。他一方面对西方的恐怖小说大家心存敬意,学习他们严谨的写作精神,一方面决心用真正属于自己的恐怖作品与他们PK到底。就像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发出的宣言:“我不会模仿他们的作品,我要写成我的风格。”“我更加强调中国本土的文化心理恐惧,我就是要写有中国特色的恐怖小说。”

    当然,要创造中国特色的恐怖小说,并不是简单搬用几个中国古老的神话传说,或是从《聊斋》里窃取几只鬼怪、狐精就能成功的。即便是再本土化的恐怖元素,也只有跟我们生存现实中的恐惧联系在一起,才能成为有效的恐怖。我一直非常喜欢李西闽的处女恐怖小说《蛊之女》,就是基于这方面的原因。当初,李西闽萌生写恐怖小说念头的时候,首先想到的素材就是他的故乡闽西和南方很多地方盛传的蛊的传说。但是,他没有简单地去渲染蛊毒的威力,而是把传说中的放蛊与现代都市生活结合在了一起。他要全力挖掘的是,在充满着丑恶行为的都市里,欺凌弱者、玩弄女性的骄横之徒面对蛊毒时的恐惧心理。在他的这部小说《尖叫》中,他更是把中国民间的恐怖文化元素与现代社会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恐惧挂上了钩。一个到乡村度假的女护士遇见一次迁坟,当从地下挖出的棺材打开时,她看一只绿色的蚂蚱跳了出来。结果,当她回到危机四伏的城市后,噩梦不断,莫名其妙的死亡事件亦真亦幻地不断出现。而这个护士在精神上则是一个厌倦了钢筋混凝土建造的城市生活,每天都被四处潜在的危险折磨得恐惧不安的人。

    不过,李西闽在《血钞票》《拾灵者》《黑灵之舞》等作品中,把他对恐怖小说的追求推进得更远了。他的故乡闽西给他提供的神秘、灵异的恐怖元素,在他的这些作品中越来越多地只是承担着表现主题的象征性意象的作用。他越来越把写作重点放在了书写现代人日常生活中的内心恐惧上面。在他看来:“中国未来的恐怖文化象征性的标志应该是心理恐惧的东西,因为现在的人心理越来越阴暗,这和我们国家的文化传统是一致的,这也和我们中国人在道德的幌子下隐忍残酷的性格有关。”正是基于这样去皮见骨、入木三分的认识,李西闽把打胎、杀婴、弃婴、贩婴、虐婴等一系列在繁华的都市生活背后发生的罪恶,变成了《拾灵者》的故事背景。《拾灵者》中的两个主要人物——矮马和宋正文都曾在孩提时代遭受过在中国社会中常见的摧残,一个成人后心理畏缩,一个则被仇恨的魔鬼夺去了人性,两个人物从相反的两极形成对现代人性的深度映照。《黑灵之舞》中对那个阴魂不散的女鬼——万苇的故事的描述,同样反映了李西闽对当下社会中的人性堕落的深刻洞察。万苇因为迷恋金钱,嫁给暴发户程德咏;程德咏识破她的心机后,想尽一切办法虐待她、凌辱她,最后看着她在异国他乡溺水而死,却不伸手拉她一把。像万苇和程德咏这样的生活就发生在我们的周围,这种生活背后潜藏的危机本身就是恐怖的。李西闽的小说艺术高超之处,在于他让万苇的幽魂缠上婚姻生活同样走入死胡同的李梨和张蓝,并附在他们的幽魂身上,回到国内去报复程德咏,报复像程德咏一样的所有人。于是,灵魂的堕落没有尽头,生活的恐惧永无止境,无处不在的恐怖在现实世界横行无阻,走出恐惧的路径似乎渺然无望。

    在《拾灵者》的题记里,李西闽写道:“我一路捡拾灵魂/把他们透明的耳朵/串在荆棘尖利的刺上/命运在一路叹息/是谁在黑暗中告诉我真相。”这些诗句可谓凝练地道出了他对在恐惧中迷茫的现代人精神困境的准确认识。他的恐怖小说能够让人刮目相看,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四、艺术追求永无止境

    李西闽借以和西方恐怖小说大家PK的有力武器,并不止于他对现代人的精神恐惧的深入洞察。在写恐怖小说之前,他曾经有过上百万字的所谓严肃文学的操练。严谨的文学追求,使他绝不去搞那些哗众取宠的、媚俗的、重复前人艺术的通俗玩意儿。他的每一部恐怖小说的构思都像先锋实验小说一样,巧妙布局,出人意料,既有继承,更有创新。比如《黑灵之舞》开篇的处理,就非常令人敬佩。在从泰国曼谷飞往中国上海的国际航班上竟然有一对在登机两天之前就已死去的年轻男女,更为奇怪的是在曼谷出境的地方查不到任何有关他们曾经登机的材料。很明显,这个构思是“消失的搭车客”一类都市传奇的改头换面;但是,能够把这样的构思运用到国际航班上,似乎还是李西闽的首创。另外,《黑灵之舞》的整体构思、布局也是深得现代小说之精髓。婚姻生活走到尽头的李梨和张蓝为了分手,到泰国去度过他们在一起的最后时光;他们各自的内心实际上还对挽回往日的热情抱有幻想,但是他们踏上的是一条通向死亡的道路。在凶险迹象不断出现的泰国旅游胜地,先是象征噩运的黑蜘蛛出现,然后是来历不明的象牙挂坠,还有缠上了张蓝的万苇的幽魂,再下来是一对闹矛盾的外国情侣。线索像分叉的树根一样伴随着小说人物的形影,伴随着他们的噩梦与浪漫,逐渐展开……最后几条线索又汇集到了已经成两具腐尸的李梨、张蓝身上。而且,随着这些线索的展开,隐藏在每个人物背后的秘密也剥竹笋般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实际上,李西闽的每一部恐怖小说都埋藏着多重线索,只有当你读完之后,你才能基本看清那像迷蒙的蜘蛛网似的内在结构。尤其是《血钞票》和《拾灵者》这种分别透过精神恍惚的少年和心理畏缩者的视角展开的小说,其内在结构的繁复,如同先锋小说一样,需要读者跟着作者一起去历险,一起去创作。

    在《黑灵之舞》中,李西闽已经把恐怖小说的背景移到了异域,东南亚神秘的恶灵也被他拿来表达现代人类的整体困境。他的中国特色恐怖小说的创作还远远没有完结。相信用不了多久,他的风格独特的恐怖小说也会走向世界,给异域他乡的同行与读者带去刺激、震撼和享受。

    2007年6月夏至日

    它们不是一堆钢铁造就的工具,它们是隐藏在工业文明中的魔鬼,随时准备吞噬人脆弱的生命。它被一些有魔鬼心灵的人控制后,它的残忍就更显现无遗。我憎恨它,也憎恨驾驭它的人。

    ……

    我听见自己在尖叫,无法抑制地尖叫,整个世界都在无法抑制地尖叫,这些尖叫从每个角落渗透进来将我淹没。在尖叫中我无处可逃!

    ——题记

    第一章

    1

    许多时候,人是被冥冥中的一种力量所主宰的,比如安蓉。这天的太阳和往日一样灿烂,看不出什么异样。安蓉早上起床时眼皮跳了跳,她没有在意是左眼还是右眼,她觉得这天还是像昨天那样美好,弥漫在乡村的那种清新而自然的气息让她迷恋。安蓉是在乡村小店吃的午饭,因为她住的那家人去走亲戚了。午饭十分简单,一份荷兰豆炒腊肉和一碗西红柿蛋花汤外加一小碗米饭。安蓉吃得不错,乡村里的粗茶淡饭很合她的胃口。

    结完账,她出了小店的门,正午的阳光笔直地照下来,白晃晃的炫目,安蓉戴上了墨镜。

    乡村的正午显得很安静,隐隐约约地有些狗吠传来,安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似乎想把这乡村的气息深深地吸入五脏六腑。阳光洒在不远处的山坡上,那里青草荡漾,安蓉一直有种躺上去的冲动。今天有些奇怪,山坡上面围了一群人,安蓉想,他们在干什么?正在想的时候,好像有什么东西突然勾动了她的心,她的心就那样莫名其妙地颤抖了一下,安蓉感觉不到什么危险。这时,一个老妇走了过来,用怪异的目光瞟了她一眼。

    安蓉微笑地问老妇:“那些人在山坡上干什么?”

    老妇用空洞的眼睛瞟了瞟安蓉,摇了摇头,她也许根本就没听清安蓉说的话,或者根本就不想告诉安蓉什么。

    安蓉自嘲地笑了笑。她的目光转向了那片青草荡漾的山坡,心又莫名其妙地颤抖了一下,然后她就鬼使神差地朝那片山坡走了过去。她走路的样子十分的飘忽,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在牵引着她,那片山坡对她而言是福是祸,她一无所知。老妇回过头,看了一眼安蓉苗条高挑的背影,她张了张无牙的嘴巴,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出来。

    一路上,安蓉碰到几个乡村里的人,他们看着安蓉走向那个青草荡漾的山坡,停住了脚步,目光怪异:这个城里来的女人为何要去那山坡?

    安蓉友善地朝他们笑,她相信自己的笑容会像这春日正午的艳阳一样灿烂,但回报她的是一张张困惑的脸。

    安蓉没在意这些,她继续朝山坡走去。

    一阵风吹拂过来,在这炎热的正午居然带了一丝冰冷的凉意,风中夹带着一种陌生而奇怪的气味。

    安蓉不自主地打了个激灵,她使劲地呼吸了两口气,却无法辨认那是什么气味。

    风是从山坡那边吹来的,那股奇怪的冰冷的凉意和风中陌生的气味强烈地吸引着安蓉,她加快了脚步,看上去如同风一样飘上了那个青草荡漾的山坡。

    安蓉突然隐隐约约想起了在医院停尸房工作的七喜,他身上好像也有这种陌生而奇怪的气味,想到七喜,她自然想起了外科医生王子洋……

    安蓉快靠近那群人时,有人发现了她。

    “喂,那个城里女人快走开!”有人朝她大声喊。

    安蓉没有理会那人,继续飘忽前行。

    在那青草荡漾的山坡上,她看到了许多暗色的新土,他们显然是在挖什么东西。

    “喂,说你呢!听见没有,快走开!”

    她似乎没有听见破锣嗓子般的喊话,不一会儿工夫就来到了那群人跟前。

    安蓉古怪地朝大伙笑了笑,那个笑容在阳光下显得有些凉意。

    那些人突然不理她了,好像安蓉根本就不存在一样。

    寂静下来的那群人目光一齐转向了挖开来的一个约三米深的大坑,坑里面有两个人,他们正准备打开一个棺材的盖,棺材盖上全是黄泥巴,看不出来有没有腐朽。那两个人在棺材盖上烧了些纸钱,口中喃喃地唠叨着什么。

    安蓉的目光也落在了棺材上。

    她的心划过了一种细微的声音,像是两把手术刀的刀锋轻轻地交错了一下。

    坑里的两个人烧完纸钱,就把棺材盖缓缓地移开了,棺材盖十分沉重,那两人使出了很大的劲才把棺材盖移开。那股陌生而奇怪的气味顿时浓郁起来,满山遍野充满了这种强烈而难闻的气味。有股刺骨的冰凉从她的足底一直升到颅顶。安蓉试图转过脸去,但那股冰凉似乎完全控制了她,她无法抑制地继续直瞪瞪地看着那个挖开的坑。

    棺材里有一具尸骨,一条黑色的蛇从骷髅的眼窝里溜出来,倏地不见了。安蓉突然有种莫名的紧张,不过她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在医院里,死人她看得多了。

    霎时间一只绿色的蚂蚱出现在她眼前,她似乎看到那只蚂蚱奇怪地对她瞪了一眼。

    一道绿光从她眼前划过。

    刚才还阳光灿烂的晴天突然阴暗起来,乌云翻滚,一个沉闷的雷声在安蓉的头上炸响,片刻之间,暴雨如注。挖坟的人从坟墓里爬起来,和上面的人一起狂奔而去。安蓉站在那里,任雨水抽打着身体,她的脑海一片空茫。顷刻间,山坡上就剩下安蓉一个人和坟墓里的那具尸骨。

    2

    安蓉回到赤板市,没有马上去上班,她还有两天的假期,在水曲柳乡村几天,她得到了极好的放松,脱胎换骨了一般,以后如果心情不爽,去乡下走走倒是好主意。安蓉是赤板市人民医院外科的一名护士,前段时间,碰到了一些事情,心里压抑。她的好友兰芳给她出了个主意,让她到山清水秀的水曲柳乡村住上几天,散散心。水曲柳乡村虽说不是什么风景名胜,确也是个好去处,安蓉去了几天,陶冶在绿水青山和淳朴的民风中,心情渐渐开朗。兰芳男朋友张洪的父母亲以前都在那里插过队,兰芳也去过几次,在那里也算有些熟人,安蓉就是住在兰芳的熟人家里的。

    回到寓所,她把窗户全打开,几天不住,屋子里有股沉闷的霉味。梳妆台上的那盆兰花没有枯死,显然,兰芳来给它浇过水。

    睡觉前,她想给王子洋打一个电话。但她否定了这个想法,在去水曲柳乡村之前,她就认定自己和王子洋没什么关系了。安蓉闭上眼睛的刹那,右眼的眼皮突然跳了一下。安蓉揉了揉眼睛,然后安静地睡了。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隐隐约约,似乎有人在安蓉的耳边轻声地诵读着柳永的《蝶恋花》。安蓉的耳膜微微地震动,一种奇痒让她睁开了双眼。诵读声突然消失了。房间里一片漆黑。

    夜幕已经降临,安蓉打开了灯,明亮的灯光让房间里有了些暖意。

    这时,电话铃声骤然响起。

    喂——

    安蓉,是我,兰芳呀!你看看几点了。说好了五点半给我电话的。

    噢——,七点二十分了,我睡过头了,睡得太舒服了。

    你现在在哪?也不早点打电话给我。

    我在报社,刚刚写完一个稿子,一看七点都过了,就赶紧给你打电话。喂,不是一个人睡吧?

    别胡扯,到哪里吃饭?

    咱们还是到美琪小筑去吧,前两天美琪还问起你来了呢。

    好吧。八点在美琪小筑见面,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

    打完电话,安蓉对着镜子微笑了一下,她发现自己的眼睛有点红,她往眼睛里滴了两滴“新乐敦”眼药水。她穿了一套白色的带蕾丝花边的长裙,看上去高贵而艳丽。安蓉化了个淡妆就去赴兰芳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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